中國電力網訊 4月10日,國家能源局網站發(fā)布《關于<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征求意見稿)>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》。
該公告介紹,2017年以來,在原國務院法制辦、司法部的指導下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組織成立了專家組和工作專班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送審稿)》修改稿進一步修改完善,形成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,以電子郵件的方式(yijian@nea.gov.cn),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寶貴意見建議。
此次公示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征求意見稿)》共十一章,一百一十七條,隨征求意見稿一同公示的還有一份《起草說明》。
據《起草說明》介紹,長期以來,能源基礎性法律缺位。制定《能源法》,一是推進“四個革命、一個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戰(zhàn)略的迫切需要。二是促進能源高質量發(fā)展的迫切需要。三是推進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。
征求意見稿擬設立的法律制度主要有:一是通過戰(zhàn)略、規(guī)劃統籌指導能源開發(fā)利用活動,推動能源清潔低碳發(fā)展;二是科學推進能源開發(fā)和能源基礎設施建設,提高能源供應能力;三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能需要為導向,健全能源普遍服務機制;四是全面推進科技創(chuàng)新驅動,提升能源標準化水平,加快能源技術進步;五是支持能源體制機制改革,全面推進能源市場化;六是建立能源儲備體系,加強應急能力建設,保障能源安全;七是依法加強對能源開發(fā)利用的監(jiān)督管理,健全監(jiān)管體系,推進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。
國家能源局關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
2017年以來,在原國務院法制辦、司法部的指導下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國家能源局組織成立了專家組和工作專班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送審稿)》修改稿進一步修改完善,形成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,以電子郵件的方式(yijian@nea.gov.cn),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(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寶貴意見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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